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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乡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7-11-17


2011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在持续、加快发展、突出转变”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深化污染减排为突破口,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8%、0.78%和2%,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上升3.61%。地表水水质基本稳定,河流责任目标出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9.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8.5 %;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分别保持在我省和我市天然本底水平。但是,从全市整体环境质量来看,个别区域大气环境及地表水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  水环境

1、 地表水

新乡市境内河流分属海河、黄河两大水系,按照环境保护部2011年出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首次按21项监测因子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2011年全市地表水水质基本稳定,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在辖区内几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辉县石门河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文岩渠、天然渠及天然文岩渠水质符合Ⅵ类标准,其余河流水质为劣Ⅴ类。

2、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11年,新乡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良好,取水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良好,取水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

3、地下水 

2011年,新乡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与上年相比基本稳定。

4 、出境断面

新乡市责任目标河流出境断面水质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9.2%。

    海河流域出境断面:卫河皇甫断面、共渠下马营断面水质COD、氨氮达标率均为100%。

黄河流域出境断面:黄庄河孔村桥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100%和96.2%,天然文岩渠渠村桥断面、西柳青河黄塔桥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均为100%。

(二) 大气环境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9058-1996三项监测因子(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行评价。 2011年,新乡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城市环境空气监测天数35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3天,优、良天数百分比为88.5%。

新乡市降水PH值范围5.90—8.40,无酸雨现象出现。

(三) 声环境

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级别为好,路段达标率为94.3%。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达标率为 100%。

(四)辐射环境

1、电离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为83.0纳戈瑞/小时~171.0纳戈瑞/小时之间,平均100.0纳戈瑞/小时,处在全省天然放射性本底正常波动范围之内。

2、电磁辐射环境质量

    新乡市电磁辐射综合电场强度为瞬间最大值:5.54伏每米(标准限值为12伏每米),功率密度最大值:8.15微瓦/平方厘米。我市的环境辐射水平及各种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波动范围之内。

二、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1年,全市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8939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含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9.07万吨,比上年下降1.8%,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66万吨,比上年下降2.28%;全市氨氮排放量(含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1.025万吨,比上年下降0.78%,其中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0.565万吨,比上年下降2.23%。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1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916.4亿标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含生活源、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5.09比上年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含生活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机动车排放量)9.62万吨,比上年上升3.61%。

(三)固体废物

201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6.095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25.7629万吨、贮存量0.1605万吨、处置量0.1615万吨。

三、措施与行动

(一)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和任务纳入县(市)、区政府环保责任目标,编制《新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印发了《新乡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新政办[2011]147号)等一系列文件,推动污染减排工作持续开展。全市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日处理生活和工业污水37.69万吨。造纸、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污水全部进行深度治理,排放浓度低于国家、省排放标准。252万千瓦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1台装机容量30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共搬迁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75家。16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动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环保检测率达到“城考”80%的要求。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运营柴油车(即黄标车)。

(二)继续强化污染防治

2011年围绕五个行业、三个区域、两个重点实施综合整治。五个行业即对造纸、合成氨、制药、淀粉、皮毛(皮革)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废水排放标准或省定出境断面标准执行,对19家造纸企业、10家合成氨企业、11家制药企业、5家淀粉工业企业、6家皮毛(皮革)共计51家相关企业实施深度治理。三个区域即对我市南太行山区深化综合整治,完成了凤凰山森林公园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142家相关企业关闭任务,完成了新乡县贾桥电镀区区域和凤泉区大块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两个重点即对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和辖区铬渣无害化处置。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主要是加大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治理,烟粉尘排放必须满足国家排放标准。推进小店污水处理厂、贾屯污水处理厂、平原新区污水处理厂、孟庄污水处理厂、卫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骆驼湾污水处理厂和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以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强对公交车辆尾气管理,推动公交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低排放环保车辆、加快车辆更新升级。

(三)不断深化环评管理 

积极参与宏观决策,建立建设项目环评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的宏观指导作用,实施重点行业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积极支持、引导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创建;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参与联审联批,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严格环境准入,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推进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试点,严格试生产核查和竣工环保验收,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95个,总投资546.3亿元,共劝退25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以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为主线,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了对重金属污染、产业集聚区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源、污染减排、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源、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清查取缔“十五小”企业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人员20235人次,检查企业5781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06起,移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起,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0起,对6家企业列入环境保护黑名单,省环保厅挂牌督办我市环境违法案件6起。关闭、取缔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132家。对污染较重的部分区域实行了区域限批。市级“12369”共受理举报电话1156余起,受理各级部门转办、批转和督办件179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参加了11期市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回答群众投诉举报,对27件投诉举报件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开展辐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全市214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年无放射源丢失和擅自转让现象发生。对新产生的12枚废旧放射源,全部安全送贮。全市214家辐射工作单位,全部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认真办理5件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

(五)加强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 

我市作为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支持的三个省辖市之一,共争取到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48个,总投资6690万元,直接受益人口约31万人,每年能处理农村生活污水858万吨,每年削减COD 1720吨,削减氨氮257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共完成7个省级生态乡镇、33个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新乡东部,黄河北岸,面积2278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6%,是全省唯一由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1年,国家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建成管护、监测、科研设施有:动植物标本室、多媒体宣教馆、管护站、管护点、哨卡、观鸟屋、瞭望塔、多媒体沙盘演示系统等;可用于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和生态参观旅游。保护区内已查明的鸟类有161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有39种,占鸟类总数的25%,其中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的鸟类10种,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的鸟类29种。中-日候鸟保护协定中保护的鸟类有67种,中-澳候鸟保护协定中保护的鸟类有19种。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兽类计12种,两栖动物5种,爬行动物9种,鱼类32种,底栖动物种类有41种,昆虫1000余种,植物745种。

(六)创新环境监管机制

出台了《新乡市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新乡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印发了《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新乡市河流水质监管机制(试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预警联动处置规定(试行)》、《新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维服务公司业绩考核细则(试行)》,实施环境形势分析、预警联动、河长负责制等制度,做好河流生态补偿工作,全市扣缴生态补偿金210万元。开展“辐射安全监管机制创新”专项活动。

(七)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争取国家、省三河三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等专项资金1.1432亿元,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等基础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任务,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亲临我市考核,对我市的“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也给与了充分肯定。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步监测、抽查抽测和委托监测等,出具各类有效监测数据14万余个,各类监测报告1150份,《新乡市“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被环保部评为三等奖。在201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新乡市环保监测站被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成为全省监测系统中唯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环保部表彰的“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加强对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累计投资5400多万元,实现了对我市2011年59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辖区9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1个饮用水源地、14个主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个辐射环境质量点位全天候连续自动监控和预警,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环境监察支队在全省监察技术大比武中,荣获团体第一名,并包揽个人前3名的好成绩。为辉县市、获嘉县、卫辉市、新乡县、凤泉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争取资金278万元,我市所有县(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部通过验收,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活动。环境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编写完成《新乡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新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新乡市环境容量测算研究》、《新乡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自查报告》、《新乡市“十一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终期评估报告》,《新乡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规划》、《新乡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等7个规划和报告。完成《新乡市卫滨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等7个专业园区的规划环评,410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完成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融资环保技术核查工作,完成8家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工作,完成我市89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申报材料,并完成了其中29个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以及17个项目设计工作。

(八)加强环境宣传和教育

深入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组织了宣传一条街,“纪念大会”在《新乡日报》刊登了“6.5”专版,主管市长发表了署名文章,制作了“十一五”新乡环保成就宣传片。继续开展“新乡环保行”宣传活动,在各大媒体上报道276篇(次)。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接待来访群众89人次,受理案件48件,案件处理率100%。组织新闻发布会(含沟通)两次,向社会发布了相关情况。按照新乡市诚信企业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测评,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共命名市级绿色学校28所、绿色社区17个、诚信企业20家、省级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2个、绿色企业3家。

(九)推进机构建设

省公务员局批准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理,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新乡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和新乡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规范了环境信息监控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环境监察支队高配,增强了机构建设。

(十)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

以建设“五型”机关 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加强思想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单项工作争一流,总体工作上台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开展“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活动和“创模”为载体,以“创建争先锋、文明当标兵”为途径,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2011年,我局被评为 “市级文明单位”、“优质服务单位”、“优质服务窗口”“目标管理优胜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新乡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平安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新乡环保行宣传活动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奖”、“五一劳动奖状”、“市直机关创先争优向身边典型学习主题活动优秀组织奖”。在全省2010----2011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全市1个基层环境监察大队被省政府纠风办命名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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